午后的烈日似乎想要把天底下的一切烤焦,雕梁画栋勾心斗角的宫殿反射着日光,让这座皇城更加的金碧辉煌,昭示着其赫赫权威。
冯保微眯着老花眼看着站立窗前的小主子,当今太子殿下。
他的小主子一身赤色纻丝常服长身玉立,整个人都被透过窗户照进来的强光笼罩着,仿若谪仙下凡。他时常想小主子应该飘然成仙不该被禁锢在这深宫里与世间最肮脏的权势做搏。
赤色如火,烈日朔金,越发显得小主子的脸色苍白之至,白的熠熠生辉,两颊却是略微浮上病态的嫣红,双唇更是红得好似刚又吐了血。
然那一双入鬓剑眉、漆黑幽邃的双眸让这年仅十二岁的小太子看上去刚毅无比,让人不敢直视,更不敢将他当做一个孩子。
唯独那长而密的睫毛平添了几分温和,在强烈阳光的照耀之下竟打出若有若无的阴影。
他的小主子捧着一把雕刻着虎型花纹的匕首鞘看的入迷,日光从他如玉如竹的修长十指间穿过闪着白光。
他的小主子时常看着这再普通不过的匕首鞘入迷,而他时常这样看着他的小主子就入了迷。
他也不知道那匕首鞘有什么好看的,但他的小主子却是真好看到极致,不论他任何人看见都会沉迷。无关乎其他,只因天下有谁不喜欢美好的事物呢。
但看着他的小主子,冯保没有一刻不是忧心忡忡的。
“小爷,近日天道太大,望小爷万要以身体为念,早些午歇”
“老伴所言甚是”
太子殿下虽是回应了他,并且还赞同了他的建议,但眼睛却从未离开过那匕首鞘,仍旧是一动不动。
他心里着急却又无可奈何。
这东西,他家小爷是日日夜夜的看,随身携带,晚上还要抱着睡觉。
冯保曾经费尽心力的回想这把匕首鞘的来源,一定是属于殿下十二分在意的人。所谓睹物思人是也。
但任凭他如何努力也不可能知晓这匕首鞘原先的主人。
因为就连它的主人只怕也不记得自己曾佩戴过它。
而这么多年,萧桓却是完全靠着这点信物顽强的活了下来。
[庄晏,你终于回来了,让我好等。
这把匕首鞘原是我偷了你的,待你做了我的先生,知道此事之后,会不会罚我不问自取?]
萧桓兀自笑了。
冯老伴却犹如看见太阳打西边出来,原来小爷还会笑?
他都以为小爷的病会影响面部表情,小爷才会终年如一日的面瘫。
小爷笑起来可真是醉人呢,我家小爷咋就能这么好看呢。
一大早庄晏就被他二哥庄皓然请到了府上去。
庄皓然其实是他大伯庄伯禹的儿子,包括和他爹常年征战在外的大哥也是大伯的儿子。他爹就他一个儿子。
大伯去世的早,他爹自然就担当起了两个侄儿的法定监护人。因此他们三兄弟的关系极好。
但让他十年如一日感到困惑的是,他爹对二哥极好,对大哥却动辄打骂,对他这个亲儿子都不如对二哥好。
要说是因为他爹觉得大哥二哥是大伯的儿子,怕人说闲话,才待得特别好,但大哥也是大伯的儿子,为何区别对待?
大伯去世后,他爹就将大哥带去了战场,二哥求着去却不让,说是一定要为大伯留后,不能都去战场上当炮灰。
这一点他就相当不能理解他爹,明明大哥随了大伯的性子沉静喜读书且能读的很好,却偏偏让大哥去打仗。二哥喜欢舞刀弄枪读不进去书却硬要留二哥在京读书。
现实给了他爹沉重的打击。
二哥日日想着参军,最终背着他爹偷偷来了军营,二哥来军营的当天晚上就被他爹发现要强行送回京城。二哥撒泼耍赖留着要第二天才肯走。
不幸的是第二天鞑靼搞突然袭击,二哥趁乱也去追杀敌军,为大哥挡下一箭后坠落山崖摔断了腿。
这就是天意弄人。二哥的“将军梦”彻底破灭了。
他爹送了二哥回京城,并在京城陪了二哥一年。一年后他爹从京城回来将大哥打得半死,若不是他拼命护着,可能就真打死了。
……他大哥二哥和他爹的故事太长,暂且不提。
要找二哥别的地方都不用去,保准在书房。
他二哥以前和他一样是个“看不进去书”整日就喜欢舞刀弄枪的“熊孩子”。但自摔断腿后二哥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变的爱读书了,整日将自己关在屋里,不要命似的读书。20岁参加科举考试得中榜眼,官居翰林编修,三年后被提拔为翰林学士,两年前被提拔为礼部侍郎,可谓官运亨通。
来到二哥的书房,他门也不敲,直接奔了进去。
庄皓然正在练字,抬头看了一眼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脸上一沉,训斥道“看来这些年二叔和大哥都挺惯你的”
他嘻嘻一笑挪到案头看他二哥在写什么,雪白的宣纸上两行字刚毅不屈笔锋强硬“处浊世而显荣兮,非余心之所乐”
二哥原本就不喜欢官场上的尔虞我诈,这句可不是对当下朝廷□□的讽刺,对当今皇上□□的不满。
“二哥,你别这么委屈自己,我爹要是知道了,得心疼死”
他爹最疼的就是二哥,看不得二哥一点不好。当年二哥摔断腿,他爹一夜就生出许多白发,瞬间好似变老了十几岁。
当时他不在场,据军医说,他爹听到“腿保不住了”时就气的吐了血。直到现在他爹还经常念叨“是我的错,若我那晚坚持送了然儿走,若我早些让然儿随军,也不至于……”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