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地插一句题外话,这件T恤很好看啊,想买,有人有链接么?”
祁琛把帖子关上了,他觉得这个帖子实在是有些无聊。他喜欢于墨,是喜欢她的性格,喜欢跟她待在一起时的那种放松的感觉,跟她穿T恤好不好看有什么关系?
另外,他觉得于墨穿这件T恤才是最好看的。酥胸细腰大长腿,完全符合他的审美,越看越觉得好看。
祁琛拔下耳机,侧头问于墨:“要不要去打水?”
于墨点点头,放下笔,跟祁琛一起站了起来。
两个人十指紧扣,从众人身旁路过。
一个留披肩发的女生眼明手快地对着于墨的背影拍了一张照片,然后传到了网上。
《楼主错了,这场撞衫Battle战,其实还是平民院花赢了。》
题目下面,配的是于墨的背影照片。
白色破洞T恤,九分小脚裤,平底芭蕾鞋。腰背线条干净利落,腿部曲线笔直修长,完全符合人体黄金比例。
“平民院花站起来的那一瞬间,楼主就知道,这场撞衫Battle战的最终胜利者,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平民院花。
颜好,腿长,气场足,跟祁男神站一起,搭得不要不要的。
这件T恤穿在麦校花身上,你会觉得:咦,这件衣服好好看哦,好想买啊。
同一件T恤穿在平民院花身上,你只会觉得:哇,平民院花好漂亮啊。
一个人穿成了衣服的装饰品,一个人把衣服穿成了装饰品。
这大概就是祁男神不喜欢麦校花,却疯狂迷恋平民院花的原因吧。
忧伤脸。抱住自己的小短腿哇的一声哭出来。
撞衫不可怕,谁腿短谁尴尬!
撞衫不可怕,谁气质差谁尴尬!
撞衫不可怕,谁……呃,没词儿了,下面你们来。”
披肩发女生发完帖子,刷新了一下,从头欣赏了一遍自己的“大作”。
等她拉到帖子最下面的时候,吃瓜群众已经开始留言了。
“这腿,真心羡慕……”
“纯路人发个言,个人还是喜欢平民院花哈。因为平民院花的减肥历程太励志了!”
“这局我站平民院花。”
“作为知情人士来爆料一个小道消息:麦校花确实是去砸场的哈。据说麦校花把平民院花代言的那家店里的衣服买了个遍,试试穿穿无数遍才选定了今天那一套,据说是打算去艳压平民院花的,结果……”
“结果被平民院花碾压成了灰灰哈哈哈。”
“撞衫不可怕,谁耍心机还输了谁尴尬。”
“感觉这几个人可以去拍一部狗血爱情剧了。”
麦嘉淇收到了室友发来的帖子链接。
她点开帖子,面沉如水地看着帖子下面的留言。
最新发布的留言几乎没人说她穿这件衣服比于墨好看,所有人几乎一边倒地说于墨好看,说于墨腿长,说于墨和祁琛站在一起很配。
这完全跟她当初设想的结果不一样。
她本打算让祁琛好好看一看,于墨根本没有自己好看。
结果自己却成了全校同学的笑柄。
麦嘉淇“啪”地一声合上电脑,动作粗鲁地把东西扫进了书包里,拎着书包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自习室。
尖锐的高跟踩在地板上,发出喧哗的噪声,惹得自习室里的众位同学不满地抬头看着她。
发帖子的披肩发女生对着麦嘉淇的背影冷哼了一声。
她就是故意发帖带麦校花的节奏的。
原因很简单。
图书馆入馆机闸那里贴了大大的告示:请保持安静,不要穿高跟鞋入馆。
麦校花倒好,蹬着十厘米的细高跟来砸场子,“啪嗒啪嗒”的声音从自习室那头一直响到自习室这头,声音叫一个“振聋发聩”、“震耳欲聋”。
忒没素质。
披肩发女生默默在心里给这件事起了一个代号:一双高跟鞋引发的惨案。
喜欢窥视请大家收藏:(m.75zw.com)窥视起舞中文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