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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长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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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长的婚事

偶读徐文长的杂剧《歌代啸》,顺便把《徐渭集》(中华书局一九八三年版)翻了一遍,对徐文长的生平略有了解。文长是一大奇人。奇事之一是杀妻。把自己的老婆杀了,这在中国文人里还没听说过有第二人。徐文长杀的是其继室张氏,不是原配夫人。

徐文长的原配姓潘。徐文长二十岁订婚,二十一岁结婚。文长自订《畸谱》云:

二十岁。庚子,渭进山阴学诸生,得应乡科,归聘潘女。

二十一岁。寓阳江,夏六月,婚。

文长和潘氏夫人是感情很好的。《徐渭集》卷十一:嘉靖辛丑之夏,妇翁潘公即阳江官舍,将令予合婚,其乡刘寺丞公代为之媒,先以三绝见遗。后六年而细子弃帷,又三年闻刘公亦谢世。癸丑冬,徙书室,检旧札见之,不胜凄惋,因赋七绝:

十年前与一相逢,

光景犹疑在梦中。

记得当时官舍里,

熏风已过荔枝红。

华堂日晏绮罗开,

伐鼓吹箫一两回。

帐底画眉犹未了,

寺丞亲着绛纱来。

筵前半醉起逡巡,

窄袖长袍妥着身。

若使吹箫人尚在,

今宵应解说伊人。

闻君弃世去乘云,

但见缄书不见君。

细子空帷知几度,

争教君不掩荒坟。

掩映双鬟绣扇新,

当时相见各青春。

傍人细语亲听得,

道是神仙舍里人。

翠幌流尘着地垂,

重论旧事不胜悲。

可怜惟有妆台镜,

曾照朱颜与画眉。

箧里残花色尚明,

分明世事隔前生。

坐来不觉西窗暗,

飞尽寒梅雪未晴。

这七首诗除了第四首主要是写刘寺丞的旧札的外,其余六首都是有关潘氏夫人的。癸丑那年,徐文长三十三岁,距离与潘氏结婚已经十二年,离潘之死,也八年了。当时情景,历历在目,文长盖无一日忘之,诗的感情的确是很凄惋的。从诗里看,潘夫人是相当漂亮的。

紧挨着第七首诗后面的是“内子亡十年,其家以甥在,稍还母所服,潞州红衫,颈汗尚泚,余为泣数行下,时夜天大雨雪”:

黄金小纽茜衫温,

袖折犹存举案痕。

开匣不知双泪下,

满庭积雪一灯昏。

诗写得很朴实,睹物思人,只是几句家常话,但是感情很真挚,是悼亡诗里的上品。

卷五有《述梦二首》:

伯劳打始开,

燕子留不住,

今夕梦中来,

何似当初不飞去?

怜羁雄,

嗤恶侣,

两意茫茫坠晓烟,

门外乌啼泪如雨。

跣而濯,

宛如昨,

罗鞋四钩闲不着。

棠梨花下踏黄泥,

行踪不到栖鸳阁。

这两首诗第二首很空灵,第一首则颇质实。看诗意,也是写潘夫人的。诗里写的女人洗脚,不是夫妻咋行?从“怜羁雄,嗤恶侣”看,诗是在文长再娶之后写的,做这个梦时,文长已是四十岁以后了。

徐和潘不但感情好,脾气性格也相投。这位潘夫人生前竟没有名字,她的名字是她死后徐文长给她起的。《亡妻潘墓志铭》曰:“君姓潘氏,生无名字,死而渭追有之。以其介似渭也,名似,字介君。”给夫人起这样一个名字,称得起是知己了。潘夫人地下有知,想也是感激的。《墓志铭》称“介君彗而朴廉,不嫉忌”。徐文长容易生气,爱多心,潘夫人是知道的,每当要跟文长说点正经事,一定先考虑考虑,别说出什么叫徐文长不爱听的话。“与渭正言,必择而后发,恐渭猜,蹈所讳。”看来潘夫人对徐文长迁就的时候多。因此,闺中相处六年,生活是美满的。

文长再婚后,对原先的夫人更加怀念不置。

徐文长共结过三次婚。第二个夫人姓王,只共同生活了三个月左右。《畸谱》:

三十九岁。徙师子街。夏,入赘杭之王,劣甚。始被诒而误,秋,绝之,至今恨不已。

四十岁时与张氏订婚,四十一岁与张结婚。四十六岁时杀了张氏。《畸谱》:

四十六岁。易复,杀张下狱。隆庆元年丁卯。

徐文长到底为什么要杀妻,这是个弄不清楚的问题。

他和张氏的感情是不好的,甚至很坏,文长对张氏虽不像对王氏那样,认为“劣甚”,“至今恨不已”,但是“怜羁雄,嗤恶侣”的“恶侣”似乎说的是张氏,不是王氏。因为文长入赘王家时间甚短,《述梦》不会是恰恰写于这段时间。文长集中对张只字不提,——他为潘夫人写了多少好诗!《畸谱》中只记了一笔:“杀张下狱”,在监狱里所写的诗也只写了对关心他的人、营救他的人表示感谢,对杀妻这件事没有态度,看不出他有什么后悔、内疚。

徐文长杀妻,都说是出于猜疑嫉妒。袁宏道谓“以疑杀其继室”,陶望龄谓“渭为人猜而妒,妻死后有所娶,辄以嫌弃(按,此指王氏),至是又击杀其后妇,遂坐法系狱中”。猜疑什么?是疑其不贞?以无据可查,不能妄测。

比较站得住的原因,是文长这时已经得了精神病,他已经疯了。他曾用锥子锥进自己的耳朵。袁宏道《徐文长传》谓“或以利锥锥其两耳,深入寸许,竟不得死”。陶望龄《徐文长传》谓“……遂发狂,引巨锥刺剚耳,刺深数寸,流血几殆”。这是文长四十五岁时的事。《畸谱》:

四十五岁。病易。丁剚其耳,冬稍瘳。

杀妻是四十六岁,相隔不到一年,他的疯病本没有好,这年又复发了。

一个人干得出用锥子锥自己的耳朵,干出像杀妻这样的事,就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了。

一个人为什么要发疯?因为他是天才。

梵高为什么要发疯,你能解释清楚吗?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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