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吧!”小麦说出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比对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苍白地对着小麦的眼睛,直到她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的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风雪,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却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并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自己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做的。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动。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雨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戴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上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躲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在车站会很快被发现,就把尸体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更犀利与冷酷:“可惜,大雨并未洗去丝巾沾到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候一样。我给了他纠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丈夫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那把钥匙,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我取出保险箱里的钥匙,潜入钱灵家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再次看到这条丝巾,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范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点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你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让儿子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娶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个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那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有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重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戴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祥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亲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可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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