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姆·尼尔警官,你被逮捕了。”
“逮捕?嘿———”
恬恬闻言一愣,匆匆奔到卧房门口,却看见他被两名警察抵压在门边,铐上了手铐,其中一名刑警还背诵着那千遍一律的米兰达规则。
“你涉嫌杀害埃玛·汤森以及约翰·华克,我们现在以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逮补你。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话将成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请律师,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政府会为你找个律师。”
“这是怎么回事?”她脸色苍白地瞪着门边的三个男人,他们同时抬头看她。
“你是?”那位警官瞪着她。
她看见他眼中的狐疑,也看见他瞪着她身上穿的浴袍。
“郝恬恬。”
这句话不是她回答的,门外走进另一名警官,是侦办埃玛案子的刑警,克拉克警官。
“她是埃玛·汤森谋杀案中的目击证人。”克拉克一脸疲倦地看着她说:“郝小姐,很抱歉,恐怕我们必须请你再到警局一趟。”
“这是怎么回事?你在开玩笑吗?”她抓紧了浴袍,震惊地瞪着他,“埃玛·汤森我知道,那个约翰·华克是谁?”
“约翰·华克是埃玛大楼的日间管理员。”
“日间管理员?”她血色尽失地看着那个像是几日没睡的警官,完全无法思考。
“没错。”
“有什么证据?”
“我们在曾先生在洛杉矶入住的饭店房间里,找到了他犯案的凶枪。”
“凶枪?”
看着那被铐上手铐的男人,有那么一瞬间,她脑袋里是一片空白。
他没有开口,甚至没有争辩,只是看着她,然后讽刺地扬起了嘴角。
下一秒,他被那警察强行押了出去。
她瞪着那扇门,只觉得全身发冷,然后开始生气。
她是坐警车回洛杉矶的。
但几个小时之后,她就再次以自由身离开了警察局。
虽然一度怀疑她可能涉案,根据警方的说法,她有可能协助曾剑南共谋杀人,但就像第一次一样,她始终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埃玛被杀的那一整天,她一直都在另一边的豪宅现场,协助建商售屋,有太多人证明她一直在那里,除非她会分身,否则不可能协助他谋杀埃玛。
所以他们放了她。
克拉克警官陪着她走出警局,“你那天深夜打电话给我之后不久,我们在约翰·华克家附近,找到了他的尸体。我联络不上你,找到你家才发现你失踪了。我发现事情不对,申请了他饭店房间的搜索票,才在里面找到凶枪。”
“如果他是凶手,为什么没有杀了我?”
“因为你打了电话,记得吗?我知道他去找你。他去找你,是为了探你口风,如果你知道些什么,他恐怕会当场杀你灭口。他大概也没料到,后来会被人绑架。”
“那些绑架我的人是谁?”
“你只是被他牵连,不过你放心,我们会继续追查下去。”他客气礼貌地说,语气一转道:“但也许我们该感激他们,不然他恐怕会及时销毁那些证物。”
“他救了我很多次。”她说。
克拉克警官迟疑了一下,才道:“你是个漂亮的女人。”
她听得出他含蓄的暗示,她长得不错,那男人只是把她当成逃命时,方便好上免钱又自愿的妓女。
“他为什么要杀埃玛?”她知道自己这么问,看起来就像不肯相信自己会那么蠢,不断为杀人犯男友找理由的女人,但她就是没有办法不去问清楚一切。
“为了钱。尼克·曾父母过世后,有段时间曾住在埃玛家,我想他们之前交往过,埃玛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他。”
站在警局门口,克拉克叹了口气,真诚地道:“我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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