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时间是个不顶用的东西,溜得太快,追得人气喘吁吁。
很长一段时间,我像只穴居的田鼠,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吃、睡、看电视剧和口水书,过着醉生梦死般的生活。
日子长了翅膀,在混沌不堪的挥霍中飞走,等到我惊醒过来时,已经走过了大三的尾巴。
雅雅的考研大计失败了,她沿着南城风光带跑了一圈后,把一麻袋的资料书撕得粉碎,然后搬回了宿舍,继续循规蹈矩熬毕业。
小野成功远飞美国,托关系进了一所有着古典人文气息的学院进修,她跟我说毕业后要去外企工作,因为外国帅哥多,赚得多不如嫁得好,我衷心祝福她美梦成真。
唯一令人虎躯一震的消息恐怕是红姐,她在老家时就谈了一个男朋友,这个我们是知道的,两个人异地恋七年,打算一毕业就结婚,情比金坚,可歌可泣,八年抗战能抓住幸福,我为她高兴。
我想,我们一路披荆斩棘,终于是长大了。
学校的专业课越来越少,意味着我们留在这个学校的时间不多了。
星期二的上午,我捧着言情小说,在宿舍阳台上嗑瓜子,我是越活越回去了,想多看点儿书补补脑子。下午的时候,我闲得无聊,想去外面转转。
约林悦悦的时候,问她有没有时间,她遮遮掩掩,给了我几个“可能”“大概”“也许”,我直接挂断电话,一个人打车去了国际商场。
人多得像溯洄的沙丁鱼,挤来挤去,我挑了一个人少的街区走了进去。
天桥上,摆着一长排的地摊,什么小玩意都有,看得我眼花缭乱。最后,一个抱着一把吉他的流浪汉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他旁若无人地唱着:“我记得当日与你最低温度下……明明不应该牵挂你神情,明明不应该将细节辨认,怎么一想你始终都会沾湿眼睛,人宁愿金鱼般记性……”
倒不是流浪汉的歌有多好听,而是以前在外街摆地摊时,司城为了帮我招揽顾客,也唱过这首歌。他语不着调地唱着,粤语咬字不堪入耳,当时的我竟然一字不落地听完了。
记得收摊那天,我们数着赚到的钱,司城将一张张钞票递过来,喊出上面的面值,核算后的总额有三百六十五块。
我捏着那一叠血汗钱,心情不错。
司城满脸笑意,调侃我:“顾财主,看看你,一身铜臭味,请客,请我吃晚饭。”
昏黄的路灯下,司城活像一只看到肉的馋嘴狐狸。
我也没扭捏,看着他说道:“行啊,我请你吃面。”
“爽快。”司城蹦蹦跳跳地在前面带路,“一面之交,终生难忘。我要吃博多拉面。”
后来,我们走了三条街,在一个弥漫着臭豆腐味道的弄巷里找到了司城口中的“博多拉面”。说实话,在这之前,我对它的认知为零。
我问司城,怎么知道有这种面。
司城将汤喝了个底朝天,一脸鄙视地看着我:“你是不是地球人?这都没听过,有一首歌不是那么唱的吗?”
我低着头,挑出里面的葱花,随口问道:“什么歌?”
“听好了啊。”司城拿起筷子,敲着碗打节奏,唱道,“我记得当日与你最低温度下,吃博多拉面,你爱吃葱花;我记得当晚四处借宿不会怕,旅舍租不了,两个也一家……”
那时我一口汤呛着了,坚决要他闭嘴。
再后来,我上网查询,才知道这是蔡卓妍的《明明》,一首并不欢乐的老歌。
司城,我记得当日与你一起吃博多拉面,我不爱吃葱花。
遗憾的是,我不是歌里唱到的鱼,只有七秒的记忆。
突然“啪”的一声脆响,我猛地回神,流浪汉点燃了一根香烟,发现我站在他面前已久。
随即,他又转过头,望着天桥下来来往往的车流。
“呼——”流浪汉长长地吐出一口烟,缭绕烟雾中,他那张满是络腮胡子的脸变得不太分明,开裂的手指将燃烧了快一半的烟头在地上摁灭。
“小姑娘,想听什么歌?”他抬头问我。
我说:“不用了,先前那首歌挺好的。”
流浪汉笑起来,一口大黄牙,像棒子上整齐的玉米粒,他说:“不收你钱,放心。”
我弯腰,笑了笑,将口袋里的零钱放进他那只雕花碗里。
流浪汉说道:“谢谢。”
“是我要谢谢你。”
谢谢他让我想起了美好的事。说完,我朝他微笑,在他不解的目光中,昂首挺胸地朝商场内走去。
在学校不知道,到商业街这种地方才清楚什么是销金窝。
形形色色的柜台前,随便一样东西就是我好几个月的饭钱。
我的目光掠过卖手机的专柜,落在了珠宝区域,随即,我浑身僵住了。
不远处的一对男女,女的坐在轮椅上,不时温柔地对男人说着什么,男人轻轻点头,眼中有笑意。他们最后在一个柜台前停住,男人对服务员说了几句话,服务员马上端出玻璃柜中的展品,送到女人面前。女人选了一会儿,拿起几枚戒指,一枚枚试戴着,每一下都问男人的意见,男人耐心地听着答着。
是司城和秋小凌。
司城笑着抬头,看见我时,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他呆呆地望着我,一动不动。
我平静地望着他,脚下仿佛生了根,我的眼里,只看得到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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