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因为人多,王锦安和秦志能分到的小鱼小虾并不多,即便他们是大功臣,也不过是比别人能拿到的量多了一丢丢,比如,别人只能分到一条小鱼或者一只小虾,可他们却能每人分到两条小鱼外带两只小虾!
幸福都是比出来的,王锦安和秦志十分满足。
因为他们知道想要得到庇佑,不进行付出,是不能长久的。
接下来被烤熟的是田鼠。
王锦安和秦志一共下了□□个陷阱,其中一个抓住一只原鸡,一个抓到一只赤腹松鼠,还有两个陷阱被触动,都是田鼠。
这两个一大一小被砸扁脑袋的田鼠被纳轰部落的人整只连皮带毛放在火上烧,烧得整只鼠漆黑如墨后才放下,用棍子挫去外面那层已经被烧成碳的皮毛,露出里面粉红的肉质,最后拿出小石刀对准田鼠腹部一划,把里面内脏掏出来,整个处理这种小猎物的程序就算是走完啦。
剩下的只需放到火上烤,烤到肉熟,烤到肉里的油滋滋作响,便能分食给众人啦。
“这,这真是之前那只田鼠的肉?”秦志看着眼前经过去皮去内脏,熟了后又被头尾分离,分成若干份后,和其他肉也没多大差别的肉,只觉得神乎其神。
真的是完全看不出来啊!
“还吃吗?”王锦安笑嘻嘻地看着秦志。
“吃!”秦志才不给他笑话自己的机会,“反正看着不恶心就行。”
“颜狗,以貌取肉!”王锦安眉梢一挑,“也不知道是之前是哪个说自己打死也不吃的。”
“哪个?”秦志装傻。
“你说哪个就是哪个咯,不承认我也没办法。”王锦安笑吟吟地看着秦志,咬了一口肉,“嗯,韧韧的,肉味十足!好吃!”
“真的?给我尝尝。”秦志作势俯身前去,要咬王锦安手中的肉。
王锦安能让他咬到?一个侧身躲过。
“滚蛋,你自己没有,吃你自己的去!”
“可我觉得……好像你手里的更香。”秦志嘴里好像说的是肉,眼睛看的却是王锦安的脸。
鼻尖似乎闻到对方身上淡淡的烟火味,明明是最平常普通不过的味道,秦志却蓦然觉得此味引人上头,闻得人晕晕乎乎。
侧过头的王锦安一无所觉,警觉地一把把剩下的肉全塞进嘴里,生怕被抢。
“嗯嗯,没了!都吃完了!要吃就吃你的去。”
等他把自己那份肉吃完后,得意洋洋地转回身去,却被对方倏忽放大的脸吓了一跳。
秦志的鼻息浓重地喷吐在王锦安的脸上,王锦安忽然脸上一热,慌张地一个抬手把那张大脸推出去。
“神经病啊!”
后又似欲盖弥彰又似抱怨地加了一句:“靠那么近干嘛?热死了。”
秦志被推开后一点也不恼,反而看着王锦安,眼里满是笑意,返身说了一句:“我不热。”
王锦安被他看得浑身不舒服,咽咽口水,扔下一句:“懒得理你,我去看看鸡好了没。”
一般给鸡去毛都是烧锅热水,把死鸡用热水淋上几遍,如此再上手,鸡毛一扯就能扯掉,然而在纳轰部落里给鸡脱毛可不是这般。
当然,纳轰部落的人先往原鸡脖子上砍一刀,把脖子砍掉,然后用器皿盛出半碗鸡血。
部落里有生喝猎物鲜血的习俗,并且认为,喝的越多,就越勇武强壮!
按照他们的习俗,如果抓捕猎物是多人作战,那么抓到猎物后获得的猎物体内的鲜血,其中一半属于抓捕中出力最多的勇士,剩下一半则会分给其余出力的人。
假如是单人作战,那么从这头猎物体内获得的鲜血则全属于抓捕人。
如此,这半碗生鸡血第一时间被端到了王锦安和秦志面前。
看着怼到自己面前的生鸡血,闻着那不断传来的血腥臭味,王锦安和秦志都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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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快到618了,最近几天老是刷淘宝京东,我快抑制不住自己的洪荒之力啦!
嘤嘤嘤,看到哪个都想买,就是钱包里莫得小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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