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星渊点了点头,说:“没错,就像上次穿越到秦朝一样。一来,可以彻底摆脱封家和他们首领的追赶;二来,我们能够再一次为那时候的人们提供一些帮助。”
“哈哈,”阿凤自嘲地笑了笑,“我们就是为了逃命,哪里有这么多理由。那我们这次去什么朝代?”
“这个嘛,”孟星渊转了转眼珠,“我们上次去的是秦朝,这次就去汉朝吧。我也去领略一下汉唐盛世的风采。”
“当然可以了,你想去的话,我们就去汉朝看一下吧。”阿凤同意了他的建议。
孟星渊又说:“我是不会穿越时空,只能靠你了,你没有问题吧?”
阿凤莞尔一笑:“我当然是没有问题了。你闭上眼睛吧。”
一阵天旋地转后,孟星渊渐渐睡着了。待他醒来后,眼前已经是一幅别样的风景了。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四周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偶尔传来几声鸟叫。
“我们穿越了俩次了,为什么都是在出现树林里?”孟星渊晃了晃脑袋,赶走了最后一丝眩晕的感觉。
现在正是白天,阿凤当然是在他的耳朵里了。她说:“难道你想突然在闹市里蹦出来?那不就是闹鬼了吗?”
“你说的也对。”孟星渊爬了起来,“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
阿凤说:“我觉得首先应该换一下衣服。你现在穿着身上的衣服走出去,肯定会被人们当作怪物的。”
孟星渊一边走一边问:“现在是什么年代?这就是什么地方?”
“现在是东汉初期,我们现在的位置是在都城洛阳附近。”阿凤掌握着穿越的尺度,所以知道这俩个问题的答案。
孟星渊出了树林,走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了几户人家。巧合的是一个扎着篱笆的院子里,正晾晒着几件男人穿的衣服。
他看了看周围没有人,就偷偷地溜进了院子,拿起衣服就跑。一只黄狗汪汪大叫着追了过来。
“阿凤,快救我!”孟星渊抱着衣服,拼命地跑着。
“定!”阿凤对那只黄狗使用了一点小法术,“笨蛋,你用地藏王菩萨教的步法,会跑不过一只狗?”
“我从小就怕狗,八岁那年还被狗咬过。刚刚一害怕,竟然忘记了。嘿嘿。”孟星渊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
“哈哈,你一个大小伙子居然怕狗!羞不羞?”阿凤开起了孟星渊的玩笑。
“怕狗怎么了?就像你们女生害怕蟑螂,都很正常呀。”孟星渊摇摇头说,“谁还没有几个小毛病呀。”
“可是,我觉得男人怕狗,是一个大毛病了。哈哈。”
孟星渊不想和她纠缠这个话题了:“我们就这样拿走了人家的衣服,算不算偷盗?”
“你不要担心了,我刚刚在那户人家的院子里,丢了一小块黄金,就当做买他们的衣服吧。”
“还是你心细,那我就放心了。”
换好了衣服,孟星渊觉得十分别扭:“我怎么觉得自己这身衣服跟日本人的和服似的?”
“你有没有文化?连汉服和和服都分不清吗?汉服最典型的特征是交领右衽,上衣下裳;和服是衿头出在衣服外面,整体呈直筒状。汉服的束腰带,一般是在前面打结,多余部分自然下垂;和服以布料围腰,腰带又厚又宽,在背后打一个大结。汉服广袖口开放,线条柔和;和服振袖直线直角,下部缝合,后部是敞开的。明白了吗?”
孟星渊听的直摇头:“我一个大男人,哪里有那么多心思关注这个?能穿就行了。”
分辨了一下方向,孟星渊信步走进了洛阳城。洛阳不愧是都城,孟星渊只见人来人往,车马萧萧,树木成荫,铺面林立,热闹非凡,甚至还有大鼻子外国人。
“原来,我们在俩千年前,就有这么繁华的城市了!”这是孟星渊的第一感觉。
“就说因为这里繁华,才会被选择作为都城的呀。”
“你说错了。“孟星渊看着街景说,”洛阳城不是因为繁华而成为了都城,而是因为成了都城才繁华起来的。你知道刘秀为什么选择洛阳为都城吗?”
“你说来听听。”
孟星渊开始卖弄起他知道的历史知识:“我分析有四个原因:第一,洛阳地处中原地带,交通发达,适宜耕种的土地面积广大。这是经济因素。第二,东汉初期,国立衰弱,定都中原,可以和西域,匈奴等游牧民族适当地拉开距离,相对于长安来说,更安全一些。第三,由于多年战争,其他地方的宫殿建筑毁损严重,而洛阳城本身有存在着大量的宫廷建筑。第四,刘秀是南阳的世族地主,他建立政权主要依靠的也是宛洛一带的割据势力,所以定都洛阳,更有利于自己初期的统治。“
“你知道的蛮多的嘛。”阿凤夸奖了他一句。
突然,一阵叫好声吸引了孟星渊的目光,原来是一大群人围着一张桌子在看什么热闹。孟星渊费了好大力气,才挤到了桌子前。
一个蓝眼睛棕色头发的外邦大汉,赤裸着上身,显露出一块块结实的肌肉,手臂上粗大的肌肉鼓起来,竟有人的头一样大小。
外邦大汉身边是一个眼睛冒着精光的汉朝中年人,他环视了一圈周围的人群,大喊:“还有谁来挑战?只要是掰手腕赢了我们这位大力士,就可以拿走五吊钱。若是输了,只要放下一吊。有没有人敢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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