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珂的性子虽最是平和内敛,仍旧架不住一张招惹桃花的脸,他又不是会跟人撕破脸的性子,怎么赶也赶不走。其他男医生真是想不通,同样是穿白大褂戴眼镜,怎么只有他显得那么温文儒雅。病人也好,护士也好,都挡不住他的制服魅力。
“也该早点成家啦。”主任拍拍他的肩膀,“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孩子都有了。”
谌珂心中有话,却只含蓄地说了两个字:“快了。”
离林枕书的航班到达还有半个小时左右,谌珂请了假来到机场。
他在星巴克里打发了一会儿时间,打包了一杯抹茶星冰乐,早早地到了出口外等待着对方。这些年来,谌珂已经记不清来了机场多少次,每次不是接她回来,就是送她离开。
飞机准点抵达,陆陆续续地开始有乘客提着行李箱往外走着。谌珂身旁站了不少接机的人,或焦急地朝前张望着,或高高地举起了姓名牌不停摇晃。
终于,林枕书走了出来。
她刚从北京回来,仍穿着早上开会时的黑色长裙,只在外面套了一件开衫。她扎着丸子头,戴着墨镜,脚下七厘米的高跟鞋,一边快速往外走,一边打着电话。俨然行程紧凑的职业女性。
但若凑近了,听到她在说什么,刚才的美好形象则会瞬间被打破。
“啥呢?这么容易就让伴郎进门了?不是说好的吗,起码要拔他十根腿毛才行!”林枕书不知在跟谁打电话,遗憾又生气。
谌珂朝她挥了挥手,绿色的饮料杯格外醒目。
“行了,不跟你说了,晚上再见。”她匆匆挂掉电话,朝着前方奔了过去。
前方的爱人微笑着张开双臂,想要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林枕书也朝着他抬起手臂—一把接过了饮料杯,从他身边径直走过,一步不停。
回到公寓里,林枕书简单地收拾了行李,又洗了个澡,仔仔细细地化了个妆,精致但不惹眼。
她在化妆台前认真地化着眉毛,谌珂倚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
林枕书朝他眨了眨眼,问:“半个月没见,是不是觉得我又变漂亮了?”
“十七天。”
“嗯?”
“我们十七天没见了。”
谌珂算得仔细。他的床头柜旁摆着一个小台历,每晚睡觉前都会仔细地计算着还有几天才能见到对方。但他没有任何抱怨,只是走过去,替她简单地收拾被搞得乱七八糟的桌面。
林枕书搂住他的脖子,笑道:“我这次有一个星期的假期,全待在渝城陪你好不好?”
“不去见阿姨了吗?”他提醒道,“你妈妈在医院躺了一个月了。”
人上了年纪之后反而会变成小孩子,越发地任性。当初是刘琦死活要把女孩送到法国,想要她出人头地。可是现在自己年纪大了,反而天天巴望儿女待在身边。
她撇了撇嘴:“我妈就是爱作怪,感冒而已,非要住院。”
“她是想要见你。所以才会赖在医院不走。”谌珂感同身受。
“你这么懂事?难道不想我多陪陪你?”林枕书在他耳边轻轻地吹了口气。
“你……”谌珂浑身一震,赶紧放开了这个烫手的小祖宗,“你赶紧换好衣服出来吧。”
这么多年了,他还是经不住林枕书逗,一阵风似的溜了出去。
她看着对方慌张的背影,捂着嘴偷笑。
没过多久,伴娘林枕书穿着一身水绿色的纱裙走出了房间,她提起裙边轻轻地转了个圈,裙摆飘扬,银色镶边在灯光下一闪一闪,好似粼粼波光。
“好看吗?”她兴奋地问。
“咳。”谌珂咳嗽了一声,“你不冷吗?我给你找件外套。”
林枕书奇怪得很:“六月份大热天的,冷什么冷?”
她低头看了自己一眼。这条长裙是抹胸款,露出了肩头一大块雪白的肌肤。她本就身材好,四肢纤瘦但曲线玲珑,穿上这身,典雅又性感。
很快,谌珂就从她的房间里出来,拿着一件随手找到的披肩递给她。
林枕书摇头拒绝:“我不,我不要穿这个。”
“不行,这件礼服……”他看了两眼,欲言又止。
口是心非。她的皮肤白皙又细滑,颈部曲线也极美,但平日里酷爱宽松卫衣,什么身材也看不出来,只有穿上这种设计精致的礼服才能凸显出气质。
可是……干吗要其他男人看见?
谌珂匆匆别过头去,说得冷漠:“礼服一点也不好看。”
林枕书双手叉腰,捍卫审美:“水绿裙子配上红色披肩才不好看呢!”
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她换了另一件白色开衫穿上,两人正式前往婚宴现场。
今天结婚的人,是乔松和苏晓冉。
他们走到这一步也算极不容易,这些年也分分合合过不少次,也被各种各样的难关阻挡过,无数次放弃,又无数次回到彼此的身旁。
能够最终赢得乔母的同意,举办这场婚礼,自然离不开他们这些年的努力。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
苏晓冉怀孕了。
“说到底还是为了孩子啊。”林枕书得知此事,不屑地说,“怪不得那个老太婆肯松口。巴不得抱孙子呢。”
陶薇劝她善良:“别这么说。其实乔松妈妈也只是想找个台阶下,不然去年他们偷偷领证,你真以为乔家的人都不知道?”
林枕书不再作声,嗑着瓜子,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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