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变色龙听的音乐》前言】
(1980)
我的生命——至少作为艺术家而言——可以被精确地记录为一场高烧:它时高时低,阶段周期的轨迹十分清晰。
我八岁时开始写作——没有任何先兆,没有被任何榜样所激励。之前我不认识一个会写作的人;其实,我认识的人当中甚至很少有人阅读。实际上,当时最令我感兴趣的四件事情分别是:读书、看电影、跳踢踏舞和画画。就在这时,我有一天开始写作了,根本不知道我把自己毕生的精力与这个崇高而又无情的主宰者联系起来了。上帝给你礼物的同时,也会给你皮鞭;这皮鞭,只为鞭笞自我。
可是我那时当然不知道这个情况。我写过冒险小说、凶杀悬疑小说、喜剧小品,还有曾经的奴隶和内战老兵给我讲过的传奇故事。在刚刚起步的阶段——这实在是乐趣十足。我发现好的作品与差的作品之间存在区别,而后又发现了一个更为令人警醒的事实:极好的作品与真正的艺术之间同样存在区别,这个时候,这种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这区分很微妙,却很残酷。而在此之后,皮鞭开始抽了下来!
正如一般的年轻人每天练习四五个小时的钢琴或是小提琴,我每天也舞弄着纸笔。然而我从不与他人讨论我的作品;如果有人问我,你这些时间都花到哪里去了,我会告诉他们,我在做家庭作业呢。实际上,我从不做家庭作业。我的文学工作让我忙得不亦乐乎:在写作技巧的圣坛上拜师学艺;研习错综复杂的分段、短句以及对话的安排,更不用说宏观的谋篇布局和要求极高的先中间、再开头、后结尾的写法了。你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学习的渠道也很广:不仅可以从书本中学,还可以从音乐中学,从绘画中学,从日常生活的观察中学。
实际上,那段日子里,最令我感兴趣的写作是日常生活中的观察,我把它们都记在日志里。我描写邻居。把道听途说的对话一字不漏地写下来。记街谈巷议。这是一种报告文学,一种“所见”及“所闻”的文体,对我后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过那个时候我对此还没有在意,因为我所有“正式的”写作,那些我润饰打磨,精心敲打出来的东西,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虚构的成分。
我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颇有建树的作家了。我若是一名钢琴家,这个时候的我兴许都可以举办第一场公开音乐会了。事实上呢,我认为我已经作好了出版作品的准备。我向一些主要的文学季刊寄送了一些短篇作品,也向国家级的杂志投稿,这些地方在那个时代刊登的都是最为优秀的所谓“严肃”小说——《故事》、《纽约客》、《时尚芭莎》、《女性》、《哈泼氏》、《大西洋月刊》——我的短篇也会定期在这些出版物上登载。
然后,到了1948年,我出版了一部小说:《别的声音,别的房间》。小说好评如潮,成为了畅销书。同样,也由于笔者那张身着风衣的奇特照片,争议从此缠上了我,并在我此后的一生中如影相随。的确,许多人将这部小说在商业上取得的成功归功于这张照片。还有些人轻描淡写地看待这本书,好像它只是一起匪夷所思的意外:“真是奇了怪了!这么年轻的人居然能够写得这么好。”奇了怪?我日复一日地写了整整十四年啊!不过,这部小说为我个人成就的第一个阶段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本叫做《蒂凡尼的早餐》的短篇小说于1958年宣告了我第二个阶段的终结。其间的十年,我几乎尝试了写作的方方面面,试图去掌控不同的技巧,精益求精地磨砺写作技艺,力求使它如渔夫的渔网一样强大而灵活。当然,我在某些领域的拓展以失败告终,但是,一个人从失败中学到的东西要比他从成功中学到的更多,这一点千真万确。我知道我就学到了很多,后来我成功地将我的所学发挥到了极致。总而言之,在这十年的探索中,我写就了短篇小说集(《夜树》、《圣诞旧忆》),散文和人物描写(《地方色彩》、《观察》、《犬吠》中的作品),戏剧(《草竖琴》、《花房》),电影剧本(《战胜恶魔》、《无辜的人》),以及大量的纪实报告文学,其中大部分是为《纽约客》所作。
事实上,从我创作生涯的角度来看,我在整个第二阶段中创作的最有意思的作品是最初刊登在《纽约客》的一组系列文章,它们随后编成了一本书,题为《缪斯入耳》。它涉及苏联和美国之间的首次文化交流:由美国黑人组成的演出团体《波吉与贝丝》剧组于1955年组织访问团到俄国演出。我将整个访问之旅构思为一部简短的、漫画式的“非虚构小说”,这同样也是我的第一部此类作品。
在此几年前,莉莲·罗斯出版了《图像》,讲述她拍摄的一部电影——《红色勇气勋章》;这本书采用了快速剪切、闪进闪回的手法,它本身就像是一部电影,我读的时候,心中在想,如果作者放弃她那种严格线性的纪实报道风格,将她的素材当作小说来处理,那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我决定,如果碰上合适的主题,我想尝试一番:《波吉与贝丝》以及隆冬里的俄国看来是合适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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