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二天晚上,近午夜时分,我和艾瓦、库格林三个人决定要买一瓶大加仑装的勃艮第,去突袭贾菲。
“他今天晚上在做些什么?”
“不知道,”库格林说,“也许是在做学问,又也许是在打炮。我们过去瞧瞧就晓得了。”我们在沙特克大道上买了酒以后,就直奔贾菲住处,而我也再一次看到他那辆静静停在草坪上的英国制自行车。“贾菲喜欢背着他的小背包,骑着自行车,整天在伯克利兜来兜去,”库格林说,“以前在俄勒冈的里德学院读书时,他也是这副德性。他在那里每星期都会固定一天,找来些妞儿,举行葡萄酒派对,结束之后,我们就会跳出窗外,到城里各处搞些大学新生爱搞的恶作剧。”
“他是个怪胎。”艾瓦咬了一咬嘴唇说,语气中不无钦佩。他正在研究我们这个集聒噪与安静于一身的新朋友。推开贾菲的小门以后,我们看到他正在盘着腿看书,这一次看的是美国的诗歌。他抬起头,什么都没说,只用奇怪而生硬的腔调说了个“嗳”字。我们一一脱下鞋子,走到他身边坐下。我是最后脱鞋的一个,葡萄酒也是我拿着。我故意把酒瓶举得高高的给贾菲看,没想到,他却忽然大喊了一声“哟—啊”,瞬间从盘腿的姿势中一跃而起,跳到我的面前,像击剑一样伸出一把匕首,“叮”一声轻戳在酒瓶上。这真是我平生所见最惊人的一跳(杂技演员的表演不算在内的话),十足像一头山羊(后来我才知道,他真的是一头山羊)。他的呐喊、跳跃、出剑,也让我联想起日本武士。但我有一种感觉,这是他抱怨的一种表示:抱怨我们打断他做学问的计划,抱怨我带来那瓶会让他喝醉的酒。不过,他接下来的行动,只是把酒瓶从我手上拿过去,扭开瓶盖,咕噜噜喝了一大口。接着,我们就盘腿坐下,展开了四小时疯疯癫癫的谈话,内容大抵都是以下这一类:
贾菲:库格林,你这个臭小子最近都在干些什么?
库格林:什么都没干。
艾瓦:贾菲,你这几本是什么怪书?哦,原来是庞德的诗集。你喜欢庞德吗?
贾菲:除了会用日本名字称呼李白和诸如此类的著名糗事以外,我不觉得这老小子有什么不妥的。事实上,他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雷:庞德?只有傻瓜才会把这个装腔作势的疯子拿来当自己最喜爱的诗人。
贾菲:你该罚一杯,史密斯,你的话是鬼扯淡。艾瓦,你最喜欢的诗人又是谁?
雷:为什么就没有人问问我,我最喜欢的诗人是谁?我读过的诗,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要多。
贾菲:是真的吗?
艾瓦:说不好。你看过他最近在墨西哥写的那本诗集吗?“颤抖的肉轮子在‘空’中转动,弹出了壁虱、豪猪、大象、人们、星尘、蠢才、胡说八道……”
雷:我才不是这样写!
贾菲:谈到肉,你们最近有没有读过……
诸如此类,诸如此类。谈话最后解体为胡言乱语、大呼小叫和唱歌跳舞,大伙在地板上又滚又笑。聚会结束时,我、艾瓦和库格林三个人手挽着手,磕磕绊绊走在静悄悄的街道上,用最高亢的歌声高唱着“艾丽,艾丽”,空酒瓶在我们脚下应声摔破。贾菲站在小门边,笑哈哈地目送我们离开。尽管如此,我对于贾菲做学问的时间被我们打断,却感到内疚,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告释然:他带了一个漂亮女孩到我们住处,吩咐她把衣服脱光,而她二话不说就照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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